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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八公山区中小学校、幼儿园第三轮三年发展规划2018-2019年度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9/12/19 15:44:35      字号: ]

 

 

 

 

 

淮八教督【2019】22号

 

关于开展八公山区中小学校、幼儿园第三轮三年发展规划2018-2019年度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

区属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
2019年是区属学校、幼儿园(以下通称学校)实施第三轮三年发展规划的第二年,为深入评估各校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,经研究决定,区教育体育局将于近期开展区属学校第三轮三年发展规2018-2019年度督导评估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督导评估的对象

发展性督导评估的对象为区属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。

二、督导评估的实施

为加强组织领导,成立八公山区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黄磊,副组长尤佳,同时分别成立两个发展性督导评估专家组,负责督导评估的具体工作,各督导评估组具体人员安排另行通知。

各学校要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,校长任组长,确保督导评估工作落到实处。

三、评估内容和标准

区属学校第三轮三年发展规划督导评估采取“基础性指标+发展性指标”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。

1、基础性指标权重70%。依据《八公山区属初中(小学、幼儿园)发展性督导评估基础性指标》(分别见附件一、二、三),考核评估学校贯彻教育法律法规、规范办学行为、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。

2、发展性指标权重30%。依据各校三年发展规划(2017-2020年)确定的发展目标,考核评估目标达成情况。

四、评估程序和方法

区属学校第三轮三年发展规划督导评估工作采取“学校自评和评估组复评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
1、学校自评

各校要召开三年发展规划督导评估动员布置会议,明确督导评估的目的、意义和要求,落实职责分工和工作进度,认真开展自评活动,科学汇总评估资料。

各校要对照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内容,在个人自评、部门自评的基础上,广泛征求和吸收教师、学生、家长等的意见和建议,全面总结、量化考核、分析评价,撰写学校自评报告,完成填写附件4:《学校发展自评报告书》(表1-表2)、《学校发展情况表》(表3-表5)。

各校在自评过程中,要积累、充实并形成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资料体系。

2、评估组复评

区教育局组成评估专家组,对各校进行现场督导评估。督导评估组在校评估期间,将听取学校督导评估自评报告,深入课堂听课,察看校园,查阅核实资料数据,对学生、教师进行问卷调查,个别访谈等。评估组依据评估细则,对学校基础性指标和发展性指标达成情况作出评估,形成初步反馈意见,由评估组向学校进行简要反馈。

五、评估意见的公布和结果运用

督导评估工作结束后,区教育局将向被评估学校下发督导评估书面反馈意见和评估结果,形成第三轮三年发展规划2018-2019年度督导评估报告。区属学校第三轮三年发展规划督导评估,确定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等次,得分在90分以上的前六名学校确定为优秀等次,80分以上确定为良好等次,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。评估结果将作为对学校及学校主要领导年度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
六、评估时间安排

自评时间: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。要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迎评资料,上传学校自评报告。

复评时间:2020年2月18至21日(学校自评情况表、学校发展情况表填好后于考核当天交督导组)

 

 

附件:1.八公山区属初中发展性督导评估基础性指标

      2.八公山区属小学发展性督导评估基础性指标

      3.八公山区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估基础性指标

      4.学校自评情况表及发展情况表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 八公山区教育督导委员会   八公山区教育体育局

 

2019年12月16日